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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重庆市第八期“优创优帮” 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暨重庆师范大学 第十六批大学生创业扶持基金校级遴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8日 17:39;  编辑:逯璐;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2〕90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继续推进创业帮扶、增强帮扶实效、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有技术创新和市场潜力的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进行孵化,经研究,决定开展重庆市第八期‘优创优帮’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并启动重庆师范大学第十六批大学生创业扶持基金校级遴选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完成公司注册或拟注册,且项目正在实际运营,主要负责人(或法人)为普通高校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有一定市场发展潜力及市场竞争力的创业项目。申报项目须含指导教师1人,项目法人或负责人1人,团队成员3-5名。

二、申报程序

(一)各学院广泛开展活动宣传,积极组织项目在“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上申报重庆市第八期“优创优帮”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

(二)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校级初选,并择优推荐进入重庆市‘优创优帮’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片区遴选。

(三)获推荐的项目自动纳入重庆师范大学第十六批大学生创业扶持基金支持。申报团队填写《重庆师范大学第十六批大学生创业扶持基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项目计划书(电子版)、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核对)等支撑材料,经校创新创业工作委员会审定发放相应资助经费。

(四)创新创业学院根据《“春雨”基金奖励金额发放标准及说明》(附件2),向相关职能部门汇总比赛获奖情况,经校创新创业工作委员会审定发放相应奖励经费。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院认真宣传、积极动员组织,指导相关创业项目(团队)和指导教师进行申报。

(二)材料报送

报送时间:2024年11月8日下午17:00前;

报送地点:创新创业学院(集贤楼)222室;

报送邮箱:20131646@cqnu.edu.cn

报送材料:附件1(纸制和电子档)、项目计划书及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核对)等相关支撑材料;

(三)联系人及电话:殷维,023-65913456。

特此通知


重庆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第十六批大学生创业扶持基金项目申请表

附件2:“春雨”基金奖励金额发放标准及说明

附件3:重师发【2016】27号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第八期优创优帮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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